转发《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我部制定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0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