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划定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范围

       政府需要会务服务、社区事务、养老助残、社会救助等等,今后都将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转由社会组织承担。近日,省政府公布了《云南省县级以上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暂行办法》,县级以上政府按照财权与事权配比原则,将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据悉,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主体为: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经费由财政承担的各类机关、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目录必须在政府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向社会公布,情况有变化的,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
       在部门预算编制本年度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预算时,需要购买服务的单位可以先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采购需求和当年的财力情况,审核安排项目预算。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的项目需要实施政府采购,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委托有政府采购代理资质的机构组织来实施。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服务项目,应当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通过这些方式确定承接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后,双方签订合同。购买主体将合同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哪些服务政府可向社会组织购买?
  
       A 社会公共服务与管理事项
  1.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社会保障、公共就业等领域适宜由社会组织承担的部分基本公共服务事项。
  2.社区事务、养老助残、社会救助、法律援助、社工服务、社会福利、慈善救济、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宣传培训等领域适宜由社会组织承担的事项。
  3.辅助行业资格认定和准入审核、处理行业投诉等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
  4.科研、行业规划、行业调查、行业统计分析、社会审计与资产评估、检验、检疫、检测等技术服务事项;
  5.按照政府转移职能要求实行购买服务的其他事项。
  
  B 履行职责所需的有关服务事项
  1.法律服务、课题研究、政策调研、政策草拟、决策论证、监督评估、绩效评价、材料整理、专家评审、会务服务、编制规划、规划评估等辅助性和技术性事务。
  2.按照政府转移职能要求实行购买服务的其他事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安全、保密事项以及司法审判、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强制等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