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巩义:15项内容考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是重要的当事人,对其加强监管是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保证采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的有效举措。近日,河南省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简称“巩义市采购办”)印发《关于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由该市财政局联合市监察局、市检察院、市审计局共同组成考核检查组,于10月30日-12月10日对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及各社会代理机构2013年业务代理工作进行考核检查。
  
  15项内容 百分制评分
  
  据《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本次考核检查采取自查、随机抽查以及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政府采购法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执行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招标文件出售、代理服务费收取、保证金退还情况,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对评审专家的管理情况等15项内容。
  “与去年的考核相比,今年在考核内容上更加细化,除了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外,另外抽取了5家在我市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代理机构作为重点考核单位。”巩义市采购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根据规定,本次考核检查实行百分制,考核组根据检查内容对相关单位进行量化打分,考核检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明确考核方式 三阶段实施
  
  《通知》规定,本次考核检查分为自查自评、检查考核和整改提高三个阶段。在自查自评阶段(10月30日-11月20日),要求接受检查单位对照《通知》精神,认真总结和自我考评本单位2013年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工作,并将内部管理制度、调研文章、考核检查一览表等资料装订成册,于11月21日前报送巩义市采购办。
  在考核检查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由考核组对各单位2013年政府采购业务代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在自查的基础上,按不低于所代理项目20%的比例进行重点核查,被核查项目现场随机确定。考核结束后,结果将在巩义市政府采购网通报。
  在整改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根据自查和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接受检查单位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情况要以书面形式报巩义市财政局。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巩义市采购办将督促其重新进行整改。
  
  考核是形式 重点在整改
  
  该负责人表示,本次考核不同于以往的是,重点将落在“整改”上。也就是说,考核只是一种形式,整治提高才是最终目的。被考核的各代理机构要精心组织安排各个阶段工作,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切实整改,进一步完善代理工作程序,在今后的工作中为采购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有关部门会重点监督考核组的执法过程,防止出现违法行为。《通知》要求,考核组要严格履行检查程序,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如实报送,排除干扰,秉公办事,切实做到依法行政。被查单位不得宴请检查人员,不得向检查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得安排检查人员到娱乐场所或旅游景点活动等,若有违反者,经查实将从严从重处理。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