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细化配置标准 试水批量集采
广西壮族自治区(以下简称"广西")本级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将于11月12日开标,这是广西财政厅决定对部分办公设备开展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以来的第一期招标。
2013年3月,广西财政厅启动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经过半年多的广泛调研和精心准备,发布了《关于开展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部分办公设备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10月起开始试水台式计算机和打印机批量集中采购。
"针对协议供货反映出的问题,我们一直在寻找好的解决办法。就目前情况来看,推行批量集中采购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这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广西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黄钢平表示,目前广西批量集中采购还处于试点阶段,下一步该处将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市场变化定期更新参考配置。
广泛征求意见 细化配置标准
早在2009年,广西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就出台了《自治区本级行政单位常用办公设施配置标准(试行)》,对办公用房购建和装修、机动车辆、办公家具、空调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等品目的配置标准作了规定,台式计算机和打印机包括在内。
此次广西财政厅在广泛征集采购人、行业专家、供应商等相关方面的意见后,按照"满足基本办公需要"和"市场成熟度高"的原则,确定了批量集中采购台式计算机和打印机的基本配置标准。
台式计算机共设定A1、A2、A3、A4、A5五种配置,预算价格上限分别为6000元、5000元、4500元、4000元、3000元,主要通过液晶显示器、CPU、主板芯片组、硬盘、内存、显卡等方面加以区分。打印机则设定B1、B2、B3、B4、B5、B6六种配置,分别是价格≤1000元的A4激光黑白打印机、价格≤2500元的A4高速双面打印机、价格≤4000元的A3激光黑白打印机、价格≤8000元的A3激光黑白打印机、价格≤3000元的A4黑白激光多功能一体机(双面打印、复印、扫描、传真)、价格≤5000元的A4多功能一体机(双面打印、复印、彩色扫描、传真),主要从首页输出时间、月打印负荷、随机墨粉容量、打印(复印)速度等方面加以区别。
黄钢平介绍,以上配置标准针对的是这一期批量集中采购,但不会一成不变。下一步,广西财政厅将加大与采购单位、供应商和有关专家的交流沟通,认真梳理和总结批量集中采购过程中配置标准存在的不完善之处,并结合市场变化情况定期更新配置标准,以更加符合实际需要。
周期一个月 可采用多种方式
从中央单位推行和部分地方试点批量集中采购的情况看,采购周期多为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广西财政厅结合当地实际,将周期定为一个月,由广西政府采购中心每个月集中采购一期。
"批量集中采购在降低采购价格、节约财政资金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但其采购周期长也为采购单位所诟病。为了尽量缩短采购周期,我们将其设定为一个月。"黄钢平介绍,批量集中采购计划需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申报。具体说来,采购单位需在每月5日前按照配置表将采购计划报送一级主管部门,其汇总后于每月10日前申报至广西财政厅,最后由广西政府采购中心在每月15日前将所有采购计划进行汇总。
广西财政厅规定,批量集中采购可以采用多种采购方式。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的,广西政府采购中心需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以询价等方式采购的,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规范管理 灵活处理特殊情况
《通知》要求,从今年10月起,广西自治区本级驻邕(南宁)各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置台式计算机和打印机(除本单位已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的台式计算机和打印机外),原则上全部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试点范围,包括用于科研、教学、测绘、检测等领域的专用台式计算机、打印机。
相比协议供货,批量集中采购周期较长。确实因时间紧急等特殊原因,采用批量集中采购形式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的,采购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经广西财政厅批准,可以通过协议供货形式组织采购,但采购数量原则上要控制在本部门上年协议采购同类品目总量的10%以内。
《通知》规定,因特殊需要,区直各单位采购台式计算机一次项目预算金额在20万元以上、打印机一次项目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确定本次采购项目的专用配置标准,但配置标准及价格不能超过统一规定标准,并且不得指定具体采购的品牌、型号等相关指标,不能有排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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