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庆阳西峰:强化四个监督促规范

       今年以来,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财政局不断加大招投标和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力度,从规范政府采购程序监督关键环节入手,通过强化采购程序监督、强化标书拟制监督、强化开标评标过程监督和强化质疑投诉监督,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腐败问题的发生。截至目前,该局参与政府采购监督170项次,涉及采购预算6872.25万元,实际合同金额6155.75万元,节约资金716.5万元,平均节支率为10.44%。
       在强化采购程序监督方面,该局规定政府采购必须以公开招标为主,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为辅,凡符合公开招标条件的项目,都必须无条件实行公开招标,做到项目内容、采购形式、采购要求、采购纪律"四公开"。开展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时,供应商每次不得少于3家,并全过程接受西峰区纪委监察局及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监督。
       在强化标书拟制监督方面,该局规定拟制标书工作人员一旦展开标书编制工作,便不得与有关可能参加投标的单位及其人员交往。标书编制人员要深入市场,广泛咨询,倾听各方意见,准确掌握要采购商品的情况;在标书定稿前,根据掌握的情况对标书反复修改完善。同时,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对编制的标书实行审查、备案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在强化开标评标过程监督方面,该局要求,开标、评标环节都要有纪检监察机关人员参加,对全过程进行监督。评标结束后,按分数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当场确定拟中标供应商。
       在强化质疑投诉监督方面,该局规定,投标人对招标过程有异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要求给予解释。如果投标人对招标人的解释不满意,可以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投诉。西峰区纪委监察局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