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行业一周要闻(3月1日-3月7日)
01住建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范围新增九个省(区、市)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扩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范围的通知》。其中明确,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推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决定新增河北、内蒙古、福建、山东、湖北、广西、重庆、贵州、陕西等9省(区、市)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试点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6月30日。(来源:住建部网站)
02青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不见面”
近期,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消息称,该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全面实行网上申报和全流程网上审批,进一步推进审批电子化进程,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审批效率。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网上办理实行“不见面”审批的通知》明确指出,企业网上申请办理事项类型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首次、延续、升级、增项、资质核定(重组、合并、分立)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延续、变更等事项。
实行“不见面”审批后,企业无需再到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现场办理,无需报送纸质申请资料,只需登录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附件材料,再提交申请即可。(来源:青海省住建厅)
03上海:规范公路养护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3月3日,为对标国际最佳实践,规范上海市公路养护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上海市住建委等3部门印发了《上海市公路养护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收费及免费高速公路、普通国道、普通省道以及县道的公路养护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明确,公路养护工程包括公路修复养护、预防养护和专项养护,不包括公路日常养护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来源:宁夏住建厅)
04湖南: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
近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2月21日止,评价结果的应用在2021年4月1日起实施。《暂行办法》明确,湖南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发布和使用适用本《暂行办法》。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工作的管理、政策制定以及结果发布,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来源:湖南省住建厅)
05云南: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近日,云南发改委、云南水利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并《云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着力整治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有章不循,围标串标、恶意中标等突出问题。《工作方案》检查和治理重点对象包含招标人、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和其他招投标参与人。招标人的检查和治理重点包含是否存在违规直接指定承建单位的问题等;投标人的检查和治理重点包含是否存在通过挂靠等手段,以多个投标人的名义进行投标的行为等;评标专家的检查和治理重点包含是否存在对不同投标人打分畸高或畸低等;招标代理机构的检查和治理重点包含是否泄漏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其他投标参与人的检查和治理重点包含是否存在干扰行政监督部门监管、检查、取证等行为。(来源:云南省发改委)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扩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范围的通知》。其中明确,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推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决定新增河北、内蒙古、福建、山东、湖北、广西、重庆、贵州、陕西等9省(区、市)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试点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6月30日。(来源:住建部网站)
02青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不见面”
近期,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消息称,该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全面实行网上申报和全流程网上审批,进一步推进审批电子化进程,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审批效率。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网上办理实行“不见面”审批的通知》明确指出,企业网上申请办理事项类型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首次、延续、升级、增项、资质核定(重组、合并、分立)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延续、变更等事项。
实行“不见面”审批后,企业无需再到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现场办理,无需报送纸质申请资料,只需登录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附件材料,再提交申请即可。(来源:青海省住建厅)
03上海:规范公路养护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3月3日,为对标国际最佳实践,规范上海市公路养护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上海市住建委等3部门印发了《上海市公路养护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收费及免费高速公路、普通国道、普通省道以及县道的公路养护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明确,公路养护工程包括公路修复养护、预防养护和专项养护,不包括公路日常养护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来源:宁夏住建厅)
04湖南: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
近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2月21日止,评价结果的应用在2021年4月1日起实施。《暂行办法》明确,湖南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发布和使用适用本《暂行办法》。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工作的管理、政策制定以及结果发布,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来源:湖南省住建厅)
05云南: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近日,云南发改委、云南水利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并《云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着力整治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有章不循,围标串标、恶意中标等突出问题。《工作方案》检查和治理重点对象包含招标人、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和其他招投标参与人。招标人的检查和治理重点包含是否存在违规直接指定承建单位的问题等;投标人的检查和治理重点包含是否存在通过挂靠等手段,以多个投标人的名义进行投标的行为等;评标专家的检查和治理重点包含是否存在对不同投标人打分畸高或畸低等;招标代理机构的检查和治理重点包含是否泄漏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其他投标参与人的检查和治理重点包含是否存在干扰行政监督部门监管、检查、取证等行为。(来源:云南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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