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行业一周要闻(11月18日-11月24日)
NO.1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发布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近期正式印发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以下简称《清单(2019年版)》)。《清单(2019年版)》在保证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进一步缩减和优化了管理措施,丰富了信息公开内容,整个清单更加成熟完善,以清单为主要形式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体系不断健全。一是纳入“地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或禁止限制目录)”,取消各地区自行编制发布的市场准入类负面清单23个,“全国一张清单”体系更加完善。二是及时纳入新设立的措施,增列部分符合清单定位的措施,进一步丰富地方性措施,确保合法有效准入措施全部纳入。三是放开一批有含金量的措施,移出部分不符合清单定位的措施,持续推动缩短负面清单长度。四是公布清单措施主管部门,完成清单事项统一编码,为实现“一目了然、一网通办”奠定基础。五是广泛听取并吸收有关部门、各地区、相关行业协会和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清单更加全面准确反映市场主体的诉求和期盼。《清单(2019年版)》共列入事项131项,相比《清单(2018年版)》减少了20项。清单的出台,将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市场准入门槛不断放宽,有效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经济的活力。(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NO.2
15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版权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知识产权局等15个部门日前印发了《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了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工作的总体思路及目标,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顺应科技革命、产业变革、消费升级趋势,通过鼓励创新、加强合作、以点带面,深化业务关联、链条延伸、技术渗透,探索新业态、新模式、新路径,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相融相长、耦合共生。
《意见》还规划出了五项保障措施,分别为:优化发展环境;强化用地保障;加大金融支持;加强人力资源保障;开展两业融合试点。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中提到,要清理制约两业融合发展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放宽市场准入,深化资质、认证认可管理体制改革。改革完善招投标制度。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发挥社会数据资源价值,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建立消费网络平台产品质量管控机制。加快建立推广适应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应用场景需求的设备、产品统一标识标准体系。研究支持制造领域服务出口政策。完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融合发展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研究。依法规范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建立创新高效协同的两业融合工作推进机制。(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NO.3
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
李克强总理11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个人所得税改革情况汇报,确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纳税人负担;部署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更好服务群众看病就医。当天会议确定四项措施:一是扩大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品种范围,优先将原研药与仿制药价差较大的品种,及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基本药物等纳入集中采购,以带量采购促进药价实质性降低。二是确保集中采购药品稳定供应和质量安全。建立中标生产企业应急储备、库存和产能报告制度,加强中标药品抽检,实行市场清退制度。三是制定实施国家用药管理办法。推动医疗机构首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医保目录药品。四是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原则上对同一通用名相同剂型和规格的原研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等实行相同的支付标准。
NO.4
陕西财政厅编印政府采购工作指南
陕西省财政厅近日编印了《政府采购工作指南》,旨在为采购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进一步提高全省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水平。《政府采购工作指南》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办法,并结合工作实际编印而成,主要分为三大块内容:一是针对在实际采购活动中部分采购人存在的法律法规意识模糊、制度规定执行不规范、主体权责不明晰等问题,从政府采购基本概念、采购方式和采购实务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解读,共分3部分48条内容;二是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内部权力运行,防范各类风险,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梳理出80个业务风险点,供采购人参考运用;三是编制操作流程图12个,涵盖项目委托、采购方式确定、计划备案、采购程序、专家抽取、质疑投诉等环节,突出了工作指南的规范性和操作性,极大地方便了采购活动当事人查阅使用。(来源:陕西财政厅网站)
NO.5
山东:集采项目等待时间压缩至10天
山东省财政厅近日印发《关于实施政府采购流程再造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了16条改革措施,制定了9大类工作标准、规范和指引,涉及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主要方面,逐步建立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通知》提出将集中采购目录内品目由原来的114项压减至38项,分散采购限额统一提高到150万元,进一步提高部门、单位采购自主权;将集中采购项目在省政府采购中心等待的时间由原来的1个月压缩至10天;设置批量集采大订单触发机制,缩短批量集中采购时间,提高采购效率。调整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审核流程,减少因初审不通过而导致的重复公示;精简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要提供的材料;编制《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组织执行流程图》,指导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规范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活动;制定《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指引》,畅通供应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救济渠道。加快实施“从编制部门预算,到政府采购交易,到采购结果运用”的全流程电子化管理,实现“预算—采购—支付—资产管理”的财政业务横向一体化以及省市县三级政府采购业务的纵向一体化,全省政府采购业务全流程同平台、无纸化办理。(来源:山东财政厅网站)
NO.6
内蒙古:公布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清理情况
近期,内蒙古财政厅按照财政部规定,要求自治区本级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和14个盟市通过自查、排查并结合代理机构检查抽查等多种方式,对十种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情况进行全面的清理。经清理共发现102个问题,涉及“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以及财政部另有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妨碍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强制要求采购人采用抓阄、摇号等随机方式或者比选方式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干预采购人自主选择采购代理机构”等4类问题。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发布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近期正式印发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以下简称《清单(2019年版)》)。《清单(2019年版)》在保证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进一步缩减和优化了管理措施,丰富了信息公开内容,整个清单更加成熟完善,以清单为主要形式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体系不断健全。一是纳入“地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或禁止限制目录)”,取消各地区自行编制发布的市场准入类负面清单23个,“全国一张清单”体系更加完善。二是及时纳入新设立的措施,增列部分符合清单定位的措施,进一步丰富地方性措施,确保合法有效准入措施全部纳入。三是放开一批有含金量的措施,移出部分不符合清单定位的措施,持续推动缩短负面清单长度。四是公布清单措施主管部门,完成清单事项统一编码,为实现“一目了然、一网通办”奠定基础。五是广泛听取并吸收有关部门、各地区、相关行业协会和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清单更加全面准确反映市场主体的诉求和期盼。《清单(2019年版)》共列入事项131项,相比《清单(2018年版)》减少了20项。清单的出台,将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市场准入门槛不断放宽,有效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经济的活力。(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NO.2
15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版权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知识产权局等15个部门日前印发了《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了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工作的总体思路及目标,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顺应科技革命、产业变革、消费升级趋势,通过鼓励创新、加强合作、以点带面,深化业务关联、链条延伸、技术渗透,探索新业态、新模式、新路径,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相融相长、耦合共生。
《意见》还规划出了五项保障措施,分别为:优化发展环境;强化用地保障;加大金融支持;加强人力资源保障;开展两业融合试点。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中提到,要清理制约两业融合发展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放宽市场准入,深化资质、认证认可管理体制改革。改革完善招投标制度。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发挥社会数据资源价值,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建立消费网络平台产品质量管控机制。加快建立推广适应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应用场景需求的设备、产品统一标识标准体系。研究支持制造领域服务出口政策。完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融合发展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研究。依法规范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建立创新高效协同的两业融合工作推进机制。(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NO.3
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
李克强总理11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个人所得税改革情况汇报,确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纳税人负担;部署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更好服务群众看病就医。当天会议确定四项措施:一是扩大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品种范围,优先将原研药与仿制药价差较大的品种,及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基本药物等纳入集中采购,以带量采购促进药价实质性降低。二是确保集中采购药品稳定供应和质量安全。建立中标生产企业应急储备、库存和产能报告制度,加强中标药品抽检,实行市场清退制度。三是制定实施国家用药管理办法。推动医疗机构首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医保目录药品。四是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原则上对同一通用名相同剂型和规格的原研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等实行相同的支付标准。
NO.4
陕西财政厅编印政府采购工作指南
陕西省财政厅近日编印了《政府采购工作指南》,旨在为采购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进一步提高全省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水平。《政府采购工作指南》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办法,并结合工作实际编印而成,主要分为三大块内容:一是针对在实际采购活动中部分采购人存在的法律法规意识模糊、制度规定执行不规范、主体权责不明晰等问题,从政府采购基本概念、采购方式和采购实务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解读,共分3部分48条内容;二是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内部权力运行,防范各类风险,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梳理出80个业务风险点,供采购人参考运用;三是编制操作流程图12个,涵盖项目委托、采购方式确定、计划备案、采购程序、专家抽取、质疑投诉等环节,突出了工作指南的规范性和操作性,极大地方便了采购活动当事人查阅使用。(来源:陕西财政厅网站)
NO.5
山东:集采项目等待时间压缩至10天
山东省财政厅近日印发《关于实施政府采购流程再造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了16条改革措施,制定了9大类工作标准、规范和指引,涉及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主要方面,逐步建立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通知》提出将集中采购目录内品目由原来的114项压减至38项,分散采购限额统一提高到150万元,进一步提高部门、单位采购自主权;将集中采购项目在省政府采购中心等待的时间由原来的1个月压缩至10天;设置批量集采大订单触发机制,缩短批量集中采购时间,提高采购效率。调整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审核流程,减少因初审不通过而导致的重复公示;精简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要提供的材料;编制《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组织执行流程图》,指导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规范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活动;制定《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指引》,畅通供应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救济渠道。加快实施“从编制部门预算,到政府采购交易,到采购结果运用”的全流程电子化管理,实现“预算—采购—支付—资产管理”的财政业务横向一体化以及省市县三级政府采购业务的纵向一体化,全省政府采购业务全流程同平台、无纸化办理。(来源:山东财政厅网站)
NO.6
内蒙古:公布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清理情况
近期,内蒙古财政厅按照财政部规定,要求自治区本级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和14个盟市通过自查、排查并结合代理机构检查抽查等多种方式,对十种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情况进行全面的清理。经清理共发现102个问题,涉及“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以及财政部另有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妨碍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强制要求采购人采用抓阄、摇号等随机方式或者比选方式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干预采购人自主选择采购代理机构”等4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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