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石鼓中心小学的塑胶跑道铺设及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受永春县石鼓中心小学的委托,以 公开招标 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CXYC15007
二、项目名称:塑胶跑道铺设及服务
三、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四、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铺装完成并交付使用(遇不可抗因素或雨天顺延)。
五、施工地点:永春县石鼓中心小学校园内
六、现场踏勘: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 15959516500 。
七、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 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经济实力、有良好信誉和服务能力的, 且 所投的货物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
2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 、投标人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4 、 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5 年 03 月 05 日起至 2015 年 03 月 24 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图纸),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5 年 03 月 25 日 14:3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开标时间: 2015 年 03 月 25 日 14:30 时(北京时间)
十一、招标文件发售:泉州市温陵北路仁风社区办公楼二楼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永春县八二三中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展览城二楼)
十三、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招标部联系,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95-22507198、22507298(总机),传真:0595-22507398,邮编362000。
十四、开户行: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户 名: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9070 2100 1001 0001 4078 10
十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及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十六、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永春县采购办。
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一、招标编号: CXYC15007
二、项目名称:塑胶跑道铺设及服务
三、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四、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铺装完成并交付使用(遇不可抗因素或雨天顺延)。
五、施工地点:永春县石鼓中心小学校园内
六、现场踏勘: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 15959516500 。
七、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 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经济实力、有良好信誉和服务能力的, 且 所投的货物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
2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 、投标人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4 、 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5 年 03 月 05 日起至 2015 年 03 月 24 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图纸),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5 年 03 月 25 日 14:3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开标时间: 2015 年 03 月 25 日 14:30 时(北京时间)
十一、招标文件发售:泉州市温陵北路仁风社区办公楼二楼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永春县八二三中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展览城二楼)
十三、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招标部联系,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95-22507198、22507298(总机),传真:0595-22507398,邮编362000。
十四、开户行: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户 名: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9070 2100 1001 0001 4078 10
十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及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十六、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永春县采购办。
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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