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河等9条河涌综合整治工程(勘察C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工 程 编 号:4403002014018506
工 程 名 称:南澳河等9条河涌综合整治工程(勘察C包)
工 程 地 点:深圳市大鹏新区
公 告 时 间:2014年12月30日09:00时 至 2015年01月06日17:00时
受理投标报名时间:2014年12月30日09:00时 至 2015年01月06日17:00时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定性评审法
定 标 方 法:票决定标法
招标部分估价:374.7500万元
招 标 内 容: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地下管线探测、施工配合等后续服务,以及按国家有关报告编制和勘察规程规范的要求应由勘察单位完成的工作。同时还需做好与设计的协调、配合。
招 标 人: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水务局
联 系 人:曾宇健
联 系 电 话:13609619369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华南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炳
联 系 电 话:0755-29619898
资格审查方式:投标报名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其他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必须同时具有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专业)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项目负责人资格:岩土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
业绩要求:无
其他:1、本项目南澳河等9条河涌综合整治工程(勘察)共分为三个包:勘察A包;勘察B包;勘察C包。投标人可同时报名并投标三个包,但一家单位仅允许中标其中一个包,定标时招标人将依此规定进行。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在深圳市注册有分支机构的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
重要提示: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4、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交办理企业登记。
5、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否则投标将不予受理:
(1)参加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程的企业必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备案,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WWW.SZJS.GOV.CN)“办事指南”18.11《深圳市勘察设计企业信息备案办理和更新指南》。
(2)办理信息卡及投标员指纹采集,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指南”中《深圳市建设工程货物与服务类企业办理信息卡、投标员指纹采集指南》。
(3)办理金建数字证书和电子招投标服务,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指南”中《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和《电子招投标服务申请办理指南》。
(4)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7、投标人应当按以下规定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中在线帮助。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2)投标人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对投标员验证指纹,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人出示企业信息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