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西溪水库大坝基础帷幕补强灌浆加固处理工程(重发)
1.交易登记号:14GC060211-1
2.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海县西溪水库大坝基础帷幕补强灌浆加固处理工程已由宁海县发改局以宁发改投资[2014]23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业主为宁海县西溪(黄坛)水库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宁海县黄坛镇
工程概况:本工程等别为Ⅲ等,为中型水库,总库容0.85亿m 3 ,碾压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71.0m。
招标内容、范围:对坝基3#、4#、8#、9#及10#等坝段进行帷幕补强灌浆处理,对5#坝段的排水孔进行清理及增设。本次招标预算造价约300万元。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具有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自2004年11月1日【以完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以来具有已完工的类似工程【指含帷幕灌浆项目的中型及以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或含帷幕灌浆项目的新建中型及以上水库工程,下同】施工业绩。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要求:持有水利水电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
技术负责人要求: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自2004年11月1日【以完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以来具有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的下列业绩:含帷幕灌浆项目的中型及以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或含帷幕灌浆项目的新建中型及以上水库工程。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配备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和安全员须具备相应的专业岗位资格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4人,其中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企业任职文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根据《宁波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甬水建[2007]22号文规定,有意向参加本工程报名的投标单位及其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在市(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 [2013]31 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在参加本工程投标前应当经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企业信息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信息。
根据《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实施办法(试行)》甬水建【2012】21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在开标之日前两年至中标公示时期内无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公示时间在两年前,但尚在公告期内的)。
执行宁资交管办【2010】8号文件(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经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预中标单位中标资格。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4 1 )各投标人如有资料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2) ①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的视为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该工程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的项目信息中有公示但合同完工时间已过,则投标人需提供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或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发文的“竣工验收鉴定书”原件作为该工程的完工证明,否则视为该工程为在建工程); ② 投标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在开标日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③投标人及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在开标之日前两年至中标公示时期内有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的(包括公示时间在两年前,但尚在公告期内的),发生以上任一情况,一经查实,第一次视为扰乱招投标市场,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在宁海县水利局网站曝光台进行通报处理,如再次发生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4.5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 12 月 16 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在宁海县检察院查询的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2014年12月16日9时00分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网页下方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1月6日9时00分,地点为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会议室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 投标保证金:
8.1 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8.2 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8.3 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
8.4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
8.5 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月6日8时00分前实际到账。
8.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缴纳。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注册并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审核,咨询电话:65131823。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海县西溪(黄坛)水库管理局
地 址:
电 话: 0574-65267600
传 真:
邮 编: 315600
联系人: 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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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东路50号
电 话:0571-86486095
传 真:0571-86438219
邮 编:310020
联系人: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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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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