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异地新建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LYD-JL-SG11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异地新建 已由 长净经审字〔2014〕159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异地新建 ;
2.2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6480.4平方米,包含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3计划投资:668万元;
2.4建设地点:净月开发区金宝街以西,银阜路以南;
2.5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6 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014年12月18日至2015年10月31日,工期317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近三年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11 月 17 日至 2014 年 11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在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份)
(5)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6)外埠投标人相关入境备案手续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图纸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12 月 9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三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开标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389484240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财富大厦A座6楼601室
联 系 人:曲女士
电 话:0431-81873530
监 管 部 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