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家岗区2014年城市整理四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一、伍家岗区2014年城市整理四期工程,已由宜昌市伍家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宜伍发改审批【2014】6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宜昌市伍家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决定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建设规模:伍家岗区2014年城市整理四期工程,项目总投资3532万元。该项目位于东山大道(体育场路至港窑路)沿线、东山大道(港窑路至杨岔路)沿线,共涉及东山大道227号住宅楼、东山大道229号住宅楼、东山大道231号住宅楼、东山大道233号住宅楼、东山大道235号住宅楼、东山大道237号住宅楼、东山大道福泰华府前临街门店、东山大道275号住宅楼及临街门店、东山大道277-1号住宅楼及临街门店、东山大道277-2号住宅楼及临街门店、东山大道277-3号住宅楼及临街门店、东山大道277-4号住宅楼及临街门店、东山大道300号住宅楼及临街门店、东山大道302号住宅楼、东山大道304号住宅楼及临街门店、东山大道308号住在楼及临街门店、东山大道310号住宅楼及临街门店、东山大道312号住宅楼及临街门店、东山大道279号住宅楼及临街门店、宜昌军供站办公楼及临街门店、东山大道285号住宅楼及临街门店、东山大道314-2号住宅楼及临街门店、东山大道287号住宅楼及临街门店、东山大道275-3号住宅楼、宜昌益通石化加油站、东山大道289号办公楼及住宅楼、东山大道316号住宅楼及临街门店、东山大道318号住宅楼及临街门店、东山大道291号住宅楼及临街门店、伍家岗区环保局对面围墙等30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101013平方米。
2、建设地点:东山大道(体育场路至港窑路)沿线、东山大道(港窑路至杨岔路)沿线。
3、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招标范围:建筑物综合整治(包括拆除违法建筑,更新外墙,更换外窗,拆除或规整防盗网、遮阳(雨)棚、阳台、灶台;建筑物屋顶统一做防水,通过格栅对空调机位遮挡并侧位放置,不突出外墙面,墙面以贴通体砖为主,辅以涂料点缀,统一制作安装铝合金中空镀膜玻璃窗,沿街面增加铝塑板或石材包柱进行美化等)、店招综合整治(按照全市城市整理“七线、两点”的总体布局,完成范围内临街店招整治工作,大道协调统一、整洁美观的效果)的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
5、质量控制目标:同各施工合同质量目标。
6、工期控制目标:同各施工合同工期目标。
7、安全控制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规定的合格标准。
8、监理服务期要求: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9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监理资质;(提供副本原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委托代理人及监理人员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记载的备案人员;(提供证书原件)
4、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提供原件)
5、拟派投标项目的监理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4人(其中: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且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拟承担岗位与《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的信息一致;(提供原件)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投标人提供的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里面的复印件一致,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采信。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http://219.139.130.120:8001/ychy )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投标报名时间为2014年 10 月 30 日上午10时00分至2014年 11 月 9 日上午10时00分止。投标人须在网上报名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万元整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 ,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中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24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本工程开标会将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记载的人员,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4年 10 月 30 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建设单位:宜昌市伍家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宜昌伍家岗区东山大道295号
联系人:谈之杨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
联系人:黄康
联系电话:0717-7833000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