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西陵二路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宜昌市西陵二路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已由宜昌市发改委以 宜发改审批 [2014]455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昌市西陵二路上段。
2.2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4.7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11182平方米,共 10栋住宅楼和 3栋配套用房,地上建筑面积 15.80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5.32万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模式,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方案后直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的全部建设内容。主要含地块范围内施工图设计、场地平整、基础工程(含土方工程、桩基工程、基坑及边坡支护)、主体结构、防水工程、保温工程、装修工程、公共部分装修工程、门窗栏杆工程、电气工程(含 107报装手续)、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室外道路及管网、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建筑安装施工、调试、检验、检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招标人 (电梯、园林景观绿化招标及施工除外)。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一。
2.4计划工期:总建设期限 70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湖北省现行规范规定设计质量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深度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湖北省现行各类施工安装验收规范规定工程质量标准及业主方质量标准要求。
2.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在 30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不得以非法人或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来资产负债率小于 80%(提供 2011、 2012、 2013年经审核的财务报表)。
3.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3.5投标人必须具备 B级及以上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以投标截止时登陆“宜昌建设网 -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布的企业信用等级及分值为准,并在开标现场公布)。
3.6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原件。该登记证(或登记表)上应记载下列人员:
( 1)拟派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建筑设计专业)的 设计主要负责人 1人; 具有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 1人;
( 2)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的施工主要负责人 1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含副高)职称证书的技术负责人 1人;质检员 1人;施工员 3人;现场专职安全员 3人(同时提供各专业人员的证书原件)。
3.7拟承担本项目的施工主要负责人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应分别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类和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投标人提供的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里面的复印件一致,否则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时间为 2014年 10 月 29 日至 2014年 11 月 26 日 9 时 00 分止,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 投标 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800000.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年 11 月 26 日 9 时 00 分。递交地点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号)七楼 701室,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2 本招标工程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号)七楼 701 室开标,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中记载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之一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记载的人员且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施工主要负责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7. 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三峡日报》、《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众信息网》。
8.2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4 年 11 月 29 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宜昌市发展大道 16号金德瑞国际酒店 22楼
邮政编码: 443005
联 系 人:周涛 联系电话: 0717-6253135转 8046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