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湖县2013年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工程二次招标公告DHZB-SHLZGZ-130820

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HZB- SHLZGZ-130820 )
一、本项目经西藏那曲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那发改基建【2013】593号、【2013】64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文件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ZB-NQ-201474 。本项目第一标段现通过施工发包价招标方式随机抽取中标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第一标段的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人(项目业主)
双湖县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双湖县2013年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
双湖县
实施时间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工程规模
双湖县2013年廉租住房建筑面积2460.4平方米(48套)及附属设施
资金来源
国家投资+县级财政资金
标 段
第一标段
三、1 招标内容:双湖县2013年廉租住房建筑面积2460.4平方米(48套)及附属设施;
2 范围: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3 工程发包价:624.5612万元;
4 投标保证金要求
投标保证金形式:转账或电汇(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金额:12万元
开户行:农行拉萨北京西路分理处
帐号:25-915001040000269
账户: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四、资质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类似业绩。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拟派本项目的其他相关人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2 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有关规定。
3 投标人须持有《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且须到那曲地区住建局建管科备案。
4 凡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报名;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8月12日至2014年8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至12:00,下午16:00至18:00前往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待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发包价(总价包干)及招标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报名并投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 9月 2日上午10:00时,地点为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西藏商报》上同时发布。
八、随机抽取中标人
招标人定于北京时间2014年 9月 2日上午10:00时在有关公证、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投标人的现场监督下,在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举行随机抽取活动,投标企业的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到场准时参会,否则视为放弃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从符合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顺序号,按规则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双湖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拉萨市八一路解甲园2栋3单元3楼B座
邮 编: 850000
联 系 人:任 先 生
电 话: 13908906948
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2014 年 8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