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公安局机关物业维修维护零星工程储备库项目招标公告
各供应商 :
受 珠海市公安局 委托,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就 珠海市公安局机关物业维修维护零星工程储备库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相关内容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1. 1.计划编号:珠财采计 X[20140514]-1398号
2. 2.项目预算金额(暂估价):人民币捌拾伍万元整(¥ 850,000.00);
投标报价上限:人民币捌拾伍万元整(¥ 850,000.00);
3. 3.完工期: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 6个月或采购金额使用完毕,具体单项项目工期试 实际情况而定
4.采购内容:珠海市公安局机关物业维修、维护。
5.评标方式:合理低价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施工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 3.广东省内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以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项目投标。
4. 4.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若为市外省内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省外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或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且企业和人员备案信息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www.gdcic.net )发布。5. 5.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6. 6.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 7.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方为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资质或建筑装修装 饰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个。联合体投标人的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联合体投标人须知》。
注:其它事项 :
1、1.投标人需提供珠海市区级以上(含区级)检察机关 (包括珠海市人民检察院、香洲区人民检察院、斗门区人民检察院、金湾区人民检察院、高栏港经济区检察室、高新区知识产权监察室)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查询证明中投标人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2、2.本项目拒绝没有在《招标议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内参加踏勘现场的投标人,投标人踏勘现场代表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一致)。拟派项目负责人踏勘现场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踏勘前进行原件核对)、二代身份证原件]。
三、 报名方式:
本项目网上报名,现场交易,资料详见珠海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http://www.cpinfo.com.cn 。
四、报名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踏勘现场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等:
详见《招标议程安排表》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
珠海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http://www.cpinfo.com.cn )。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珠海门户网站( http://www.gdgpo.gov.cn/gdgpmsPortal/jsp/stockArticle.jsp )
珠海政府采购监管网( http://www.zhgpo.gov.cn/)
如有修改或补充,以珠海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公告为准。
六、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照下列联系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联系人:傅子文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办公电话: 13703001888 办公电话: 0756-3263132
传 真: 传 真: 0756-3323699
采购人:珠海市公安局
代理机构: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
受 珠海市公安局 委托,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就 珠海市公安局机关物业维修维护零星工程储备库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相关内容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1. 1.计划编号:珠财采计 X[20140514]-1398号
2. 2.项目预算金额(暂估价):人民币捌拾伍万元整(¥ 850,000.00);
投标报价上限:人民币捌拾伍万元整(¥ 850,000.00);
3. 3.完工期: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 6个月或采购金额使用完毕,具体单项项目工期试 实际情况而定
4.采购内容:珠海市公安局机关物业维修、维护。
5.评标方式:合理低价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施工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 3.广东省内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以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项目投标。
4. 4.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若为市外省内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省外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或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且企业和人员备案信息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www.gdcic.net )发布。5. 5.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6. 6.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 7.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方为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资质或建筑装修装 饰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个。联合体投标人的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联合体投标人须知》。
注:其它事项 :
1、1.投标人需提供珠海市区级以上(含区级)检察机关 (包括珠海市人民检察院、香洲区人民检察院、斗门区人民检察院、金湾区人民检察院、高栏港经济区检察室、高新区知识产权监察室)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查询证明中投标人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2、2.本项目拒绝没有在《招标议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内参加踏勘现场的投标人,投标人踏勘现场代表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一致)。拟派项目负责人踏勘现场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踏勘前进行原件核对)、二代身份证原件]。
三、 报名方式:
本项目网上报名,现场交易,资料详见珠海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http://www.cpinfo.com.cn 。
四、报名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踏勘现场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等:
详见《招标议程安排表》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
珠海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http://www.cpinfo.com.cn )。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珠海门户网站( http://www.gdgpo.gov.cn/gdgpmsPortal/jsp/stockArticle.jsp )
珠海政府采购监管网( http://www.zhgpo.gov.cn/)
如有修改或补充,以珠海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公告为准。
六、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照下列联系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联系人:傅子文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办公电话: 13703001888 办公电话: 0756-3263132
传 真: 传 真: 0756-3323699
采购人:珠海市公安局
代理机构: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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