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泽·东南明珠项目一期工程施工一标段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潭泽·东南明珠项目一期工程施工一标段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资 格 后 审) 招标项目编号:HJZB2014-15-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潭泽·东南明珠项目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净经审字[2014]2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全部自筹,招标人为吉林盛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期工程施工一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包括:1、18、37栋地上建筑及其界址内地下车库;项目地点位于净月开发区天富路以北,生态东街以东。
2.2 工程计划工期为 1#:2014年7月19日-2016年6月30日;
18#、37#:2014年7月19日至2015年11月30日;
2.3 招标范围为施工设计图纸内全部土建、水暖及电气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2.4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011年至2013年期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证。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_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4年6_月_23日至2014年6月_2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_11时30分下午_ 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21层) 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 1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_2014 年 _7 月 15 日 13 时 30 分,地点为 长春市政务中心第三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_ 东亚经贸新闻报、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及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盛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发路
联系人:裴婷婷
电 话:0431-8890224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酒店21层
邮编:130022
联系人:张晶
电话:0431-85709666
传真:0431-89622515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