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路187号片区改造工程(颐和广场)一期(专业工程)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瑞昌路187号片区改造工程(颐和广场)一期(专业工程) 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4/5/5 公告号: 2014-203g
项目名称: 瑞昌路187号片区改造工程(颐和广场)一期(专业工程)
工程地点: 四方区瑞昌路187号
资金来源: 私人或民营投资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总承包
本项目总投资额: 125000万元 工程造价: 3100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134404.2平方米
计划文号: 四发改字【2011】88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字第370200201213001号
建设单位: 青岛卓远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张敏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3969808883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卓远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张敏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3969808883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王新蕾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86101617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青岛卓远置业有限公司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青房地权市字第201189707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134404.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69470.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4933.4平方米。本项目仅产生少量的土石方垃圾,建设单位将按青岛市有关规定自行处理,不影响市容。(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消防工程等全部专业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入青信用证》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
2.项目经理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投标人投标报名时不需要提供同类工程经验。
六、同类工程要求
无。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七、招标文件获取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请于2014年5 月5日9 时至2014年5月9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4年5月5 日9时至2014年5月9日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1 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单位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八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2.咨询电话:86101617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81505、85881507-162
公告时间:2014年5月5日9时0分 - 2014年5月9日17时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