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医院儿科综合楼工程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宝鸡市人民医院儿科综合楼工程已由宝鸡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宝市发改社发[2012]9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宝鸡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宝鸡市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的施工及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宝鸡市人民医院儿科综合楼建设地点在宝鸡市经二路新华巷24号,总建筑面积9502.18平方米,地上六层,地下二层,框架结构,计划工期760天,项目总投资额4154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施工单位:
3.1 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
3.2 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3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本单位员工,且不得有在建项目;
3.5 企业近三年内在陕西境内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2011年以后业绩,以施工承包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3.6 外地企业报名须按宝政办发(2013)59号文件规定执行。
监理单位:
3.7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
3.8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9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10 拟委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省级或全国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须为本单位员工,且无在监项目。
3.11 企业近三年内在陕西境内至少承担过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2011年以后业绩,以监理合同为准);
本次施工及监理招标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施工标段:本次资格预审潜在投标人在规定数量(12家)的3倍(含)以内时采用合格制,3倍以外时采用有限数量制。具体按宝市招字(2011)12号文件规定执行。
监理标段资格预审方法: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 请申请人干2014年5月5日至2014年5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宝鸡市金台大道4号5楼宝鸡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厅现场报名,并同时在网上报名。报名时持单位介绍信及“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施工、监理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5月15日10时00分,地点为宝鸡市渭滨区新华巷24号宝鸡市人民医院门诊楼四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及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招标人: 宝鸡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宝鸡市经二路新华巷23号 地 址:西安市陕西省政务大厅三楼
邮 编: 邮 编: 710075
联系人: 何女士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917-3272912 电 话:029-88497916;18681817021
传 真: 传 真: 029-88497916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