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使用项目横山县赵石畔让新窑小流域水保治理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2013 年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使用项目横山县赵石畔让新窑小流域水保治理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3年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使用项目横山县赵石畔让新窑小流域水保治理二期工程已由陕西省水土保持局以陕水保发【2014】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使用资金,招标人为横山县煤油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让新窑项目区位于榆横矿区西南部赵石畔乡,距县城约20km,属无定河一级支流芦河的一级支沟。项目区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县赵石畔乡让新窑村,行政区划上只涉及让新窑村。项目区南北长约3.81km,东西宽约2.91km,总面积5.47km 2 。
依据陕西省水土保持局《关于2013年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使用项目横山县元坪流域大坪段水保治理工程等四个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陕水保发【2014】221号),将该工程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进行招标。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27km 2 ,其中,坡式梯田改造13.55hm 2 ,新建提灌设施1座,营造荒草地水土保持林163.52 hm 2 ,(其中樟子松3.3 hm 2 ,沙棘160.22 hm 2 ,)水土保持草(苜蓿)52.29 hm 2 ,封禁治理97.63 hm 2 ,封禁围栏0.5㎞,宣传牌1座,告示牌2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行动许可证》及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与经验。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工程申请投标人于2014年4月28日至5月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提供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及类似工程施工合同进行投标报名,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4年5月8日至2014年5月1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持单位介绍信在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西安市建工路教育公寓2号楼1单元121室)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5月29日上午9:30整,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 www.sntba.com )以及陕西工人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横山县煤油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项目办公室
联系人:侯雄军
电 话:0912-7611835
招标代理机构: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建工路教育公寓2-1-121
邮政编码:710043
联 系 人:张建锋
电 话:029-82293802
传 真:029-82293801
电子邮件:hjdjk_sh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