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公安局长街派出所办证报警受理大厅工程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宁海县公安局长街派出所办证报警受理大厅工程
1.2工程概况 : 本工程位于宁海县长街镇。建设规模:建筑面积368.56M2。招标控制价约: 71.69 万元。资金来源:自筹。招标工期: 100 日历天。质量要求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1.3 招标内容:土建、水电安装等项目。
1.4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4年3月26日9:00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2.4 县外企业须按宁建[2012]159号文件(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办妥备案(登记)手续。
2.5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
2.6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www.nbjs.gov.cn )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2.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要求
根据《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实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宁资交管办[2010]8号)规定(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经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预中标人中标资格。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开标时间:2014年4月3日9:30 时
4.2 开标地点:宁海县长街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获取
2014年3月26日9:30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网页下方下载。
七、投标保证金:
1、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2、帐户名称: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工行宁海县支行
4、银行帐号:3901330019200195597
5、保证金金额:壹万肆仟元。
6、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4月1日16:30时前实际到帐。
7、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公安局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1号
联系人 :杨显贵
联系电话: 0574-65347078
招标代理人: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兴工三路69号二楼
联系人:周聪燕
联系电话/传真:0574-65250961 65222997
工程量清单3.23.xls
招标文件3.26.doc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宁海县公安局长街派出所办证报警受理大厅工程
1.2工程概况 : 本工程位于宁海县长街镇。建设规模:建筑面积368.56M2。招标控制价约: 71.69 万元。资金来源:自筹。招标工期: 100 日历天。质量要求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1.3 招标内容:土建、水电安装等项目。
1.4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4年3月26日9:00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2.4 县外企业须按宁建[2012]159号文件(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办妥备案(登记)手续。
2.5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
2.6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www.nbjs.gov.cn )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2.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要求
根据《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实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宁资交管办[2010]8号)规定(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经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预中标人中标资格。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开标时间:2014年4月3日9:30 时
4.2 开标地点:宁海县长街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获取
2014年3月26日9:30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网页下方下载。
七、投标保证金:
1、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2、帐户名称: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工行宁海县支行
4、银行帐号:3901330019200195597
5、保证金金额:壹万肆仟元。
6、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4月1日16:30时前实际到帐。
7、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公安局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1号
联系人 :杨显贵
联系电话: 0574-65347078
招标代理人: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兴工三路69号二楼
联系人:周聪燕
联系电话/传真:0574-65250961 65222997
工程量清单3.23.xls
招标文件3.2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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