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街道大金村综合楼周边场地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桃源街道大金村综合楼周边场地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桃源街道大金村综合楼周边场地绿化工程
1.2工程概况 :
建设地址:本工程位于宁海县桃源街道
建设规模:栽植乔木34株,球形植物76株,灌木769.2M2;
预算造价: 126253 元;
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工期:20日历天;
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现行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质量保养期为一年。
安全要求:合格。
1.3 招标内容:绿化栽植、养护一年及附属设施;
1.4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4年 3 月 11 日 8 时 30 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具备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2.3县外企业须按宁建[2012]197号文件(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办妥备案(登记)手续。
2.4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2.5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www.nbjs.gov.cn )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要求
3.1根据《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实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宁资交管办[2010]8号)规定(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经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预中标人中标资格。
3.2根据“宁党办【2010】43号文件《关于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五禁止五不准”的意见》要求,禁止本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参与投标。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开标时间:2014年 3 月 19 日 9 时 00 分
4.2 开标地点:宁海县桃源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获取
2014年 3 月 11 日 8 时 30 分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招标公告网页下方下载。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壹万 元。
2、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 3 月 17 日16时30分前缴入银行
3、帐户名称: 宁海县中广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海支行
5、银行帐号:100423746260010001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桃源街道阳光社区大金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
联系电话:15888089019
邮政编码:315600 联 系 人:金建根
招标代理机构:宁海县中广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中路131号3楼
联系电话:0574-65207653
邮政编码:315600 联系人:陈冬燕
大金村综合楼周边场地绿化招标文件.doc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桃源街道大金村综合楼周边场地绿化工程
1.2工程概况 :
建设地址:本工程位于宁海县桃源街道
建设规模:栽植乔木34株,球形植物76株,灌木769.2M2;
预算造价: 126253 元;
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工期:20日历天;
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现行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质量保养期为一年。
安全要求:合格。
1.3 招标内容:绿化栽植、养护一年及附属设施;
1.4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4年 3 月 11 日 8 时 30 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具备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2.3县外企业须按宁建[2012]197号文件(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办妥备案(登记)手续。
2.4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2.5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www.nbjs.gov.cn )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要求
3.1根据《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实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宁资交管办[2010]8号)规定(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经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预中标人中标资格。
3.2根据“宁党办【2010】43号文件《关于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五禁止五不准”的意见》要求,禁止本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参与投标。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开标时间:2014年 3 月 19 日 9 时 00 分
4.2 开标地点:宁海县桃源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获取
2014年 3 月 11 日 8 时 30 分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招标公告网页下方下载。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壹万 元。
2、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 3 月 17 日16时30分前缴入银行
3、帐户名称: 宁海县中广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海支行
5、银行帐号:100423746260010001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桃源街道阳光社区大金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
联系电话:15888089019
邮政编码:315600 联 系 人:金建根
招标代理机构:宁海县中广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中路131号3楼
联系电话:0574-65207653
邮政编码:315600 联系人:陈冬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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