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供货可用于零星采购和急需采购

       在政府采购领域,资金的有效利用和有效管理一直作为管理部门的重点。经常性的、小额零星商品和服务的采购效率一直比较难控制,国内政府采购领域还没有成熟、完善的操作形式。日前,四川省财政厅近日下发《关于2014年度省级单位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有关事项的通知》,以规范经常性零星采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通知要求,四川省规定协议供货仅适用于零星采购和继续采购,对于年累计单项在采购金额在50万以内的计算机、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 等办公设备及空调和2万元以上家具和不具批量采购的乘用车或客车等公务用车实行协议可零星采购和急需采购。
       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此次通知还要求采购单位要对同类项目进行充分归集,杜绝化整为零规避集中采购的现象发生。
       目前,为解决政府采购小额零星商品难以形成规模采购、效率低的问题,很多地方政府采购部门进行了探索和实践。珠海,徐州、北京等地推行开始使用采购卡的做法,对加强整个采购流程的管理,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在政府采购管理规范化上产生积极的作用。(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