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永丰阳光采购节资500万元

      永丰县强力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强化有效监督,努力做到阳光采购。去年,该县政府采购中心共集中组织采购500余笔,采购计划规模6728万元,实际采购支出6217万元,节约资金511万元,资金节约率达7%。

     近年来,该县不断完善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政府采购程序和行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防止“暗箱”操作,从而在源头上有效遏制了腐败的滋生。实行首问负责制和服务承诺制,从制度上保证了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运行。同时,努力做到应购尽购,在原来货物采购的基础上,将退耕还林、农业综合开发、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市政建设重点工程等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监管范围,建立了以财政部门为主,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共同配合的有效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