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意见

       政府将优先采购新能源车

  时报12月24日讯 (记者赵云龙)在山东,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春天即将到来。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快步走”,力争到2020年全省节能环保产业的总产值达到1万亿元。山东明确,政府购买普通公车,要优先采购1.8升(含)以下燃油经济性达到要求的小排量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择优选用纯电动汽车。

  我省将继续采取补贴方式,推广高效节能照明等产品,并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的示范推广范围,继续开展购买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出租车、物流车补贴试点,并开展“以旧品换取再制造产品”工作,对消费者给予一定比例补贴,力争到2015年,高效节能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到50%以上。

  山东还将扩大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范围,到2015年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占同类产品采购总额的比重将达90%以上。在具体动作上,我省规定,政府普通公务用车将优先采购1.8升(含)以下燃油经济性达到要求的小排量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择优选用纯电动汽车。而且,还将研究对硒鼓、墨盒、再生纸等再生产品及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