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期节能环保清单开始公示

       12月12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始在财政部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公示拟公布的"第十五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开始在财政部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环境保护部网站、中国绿色采购网公示拟公布的"第十三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清单")。公示时间为2013年12月12日-2014年1月2日。

  节能清单涉及制造商和其他相关当事人对节能清单内容有异议的,应在2014年1月2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将异议反馈至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并同时通过电子邮件与财政部国库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联系。
  环保清单涉及制造商和其他相关当事人如对环保清单内容有异议,应在2014年1月2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环境保护部环境认证中心,并同时通过电子邮件与财政部国库司、环境保护部科技司和环境保护部环境认证中心联系。
  在采购活动中,凡发生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不接受参加采购活动邀请、列入节能清单(环保清单)的产品无法正常供货以及其他违反《承诺书》内容情形的,采购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向财政部进行反映。财政部经核实后,根据具体违规情形,对制造商作出列入不良供应商行为纪录、暂停列入节能清单(环保清单)三个月至两年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