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简化政府采购流程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减少政府采购审批环节,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经研究决定,我局将市本级政府采购方式审批流程简化如下:
  一、政府采购流程。采购单位根据贵港市财政局下达的采购预算资金,按要求填写《贵港市政府采购申报表》(详见附件),送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审批。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采购单位申报的政府采购情况审批政府采购方式,承诺办结时限为2个工作日。
  《贵港市政府采购申报表》不需要经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审批资金来源。采购单位应认真严格执行预算,先有预算后采购。不落实资金而实施政府采购活动,造成无法支付资金的后果由采购单位承担责任,财政部门将抵扣单位其他公用经费指标,属于滚动项目经费的在下年度抵扣。
  二、《贵港市政府采购申报表》填报要求。货物类要填写具体的采购清单,包括货物名称、数量、单价及金额合计,技术指标等有特殊要求的可附详细说明; 服务类要填写具体详细的服务项目或服务预算;工程类要附有工程预算。同时申报表还要写明资金来源(预算内、预算外或自筹资金);预算内资金的,要提供预算批复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资金来源的,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采购单位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填报,不按要求填报的将不予办理。
  本通知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与《贵港市本级政府采购管理实施暂行办法》(贵财〔2006〕89号)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知为准。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