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瞄准“四个转变”
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变革,基于“四个服从”,实现“四个转变”,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制度在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服务、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27日召开的2013年全国政府采购工作网络视频会议上,财政部副部长刘昆对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
刘昆指出,所谓“四个服从”,即服从服务于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原则,明确采购过程中的对等责权,完善公平交易的核心市场规则,推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形成;服从服务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简化程序、改革监管方式,努力推动提高行政效能,提高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服从服务于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与预算经费标准、公共服务绩效标准相结合,丰富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强化财政政策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宏观调控能力;服从服务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遵循GPA的非歧视和透明度原则、加强电子化手段管理等要求,对我国政府采购制度进行必要的改革和重构,并注重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完整性和前瞻性。
所谓“四个转变”,即在制度目标上,要从注重节资防腐向实现“物有所值”转变;在市场规范上,要从注重公平竞争向完善市场规则转变;在操作执行上,要从注重程序合规向专业化采购转变;在监管方式上,要从注重过程控制向结果评价转变。
在上述改革思路的引领下,刘昆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切实转变思想,提高认识,不能把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看成是一个部门独立的工作,而应该将其放到经济发展的全局中去考虑,政府采购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加强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建设,扩大政府采购管理范围,丰富政府采购政策体系,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推进各类改革创新试点,推进专业化队伍建设,积极稳妥推进GPA谈判工作。
据介绍,政府采购制度改革10年来,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由2002年的1009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13977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由4.6%提高到11.1%,政府采购规模中中小企业获得的合同份额近80%。
来源:中国财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