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禁止利用信用评价指标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创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共7个部分,42条。《征求意见稿》明确浙江全省推行统一市场主体库、统一示范文本体系,统一评标专家库、统一信息发布媒介、统一文件目录管理,增加了禁止利用信用评价指标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的规定,着力打破市场隐形壁垒和地方保护;对招标资格条件设置进行约束,确保市场竞争公平公正。